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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“网安”事件报告管理迎新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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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“网安”事件报告管理迎新规

金融“网安”事件报告管理迎新规

5月30日(rì),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(shìjiàn)报告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5年8月1日起(rìqǐ)施行。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金融(jīnróng)从业机构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(以下简称“网络安全事件”)的(de)具体要求。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《办法》答记者问时指出(zhǐchū),《办法》通过细化事件报告流程、明确报告时效要求,着力提升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的可操作性、及时性。

“网安”事件(shìjiàn)引发舆情需及时汇报

从适用范围上(shàng)看,《办法》明确,由于人为原因、遭受网络攻击、存在漏洞隐患(yǐnhuàn)、软硬件缺陷或故障、不可抗力等(děng)因素,对金融从业(cóngyè)机构建设、运营、维护、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或者(huòzhě)处理的相关数据造成危害的事件,应当按照《办法》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住所地(zhùsuǒdì)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。其中,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包括货币信贷、宏观审慎、跨境人民币、银行间市场、金融业综合统计(tǒngjì)、支付清算(qīngsuàn)、人民币发行流通、经理国库、征信和(hé)信用评级、反洗钱等业务领域。非网络安全事件无须按照《办法》规定报告。涉及国家秘密的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《办法》共五章三十三(sānshísān)条。一方面,对网络安全事件(shìjiàn)分级管理作出规定,明确特别重大、重大、较大、一般等级网络安全事件的分级标准底线规则。其中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至少分级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:属于金融基础设施、直接服务5000万个(wàngè)以上(yǐshàng)自然人(zìránrén)或与货币存取款、支付交易、税款缴库、银行间市场交易密切相关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,主要(zhǔyào)功能在业务高峰时段出现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(xíngzhèngqū)范围整体中断(zhōngduàn)运行3小时以上或者(huòzhě)(huòzhě)单个省级行政区范围整体中断运行6小时以上的;提供金融服务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,主要功能出现中断、超时报(shíbào)错等情形,已实际影响1000万个以上自然人或者100万个以上法人和其他(qítā)组织的;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核心数据遭到篡改、破坏、泄露的;致使泄露1000万条以上敏感个人信息或者1亿条以上个人信息的等。

另一方面,《办法》对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、内(nèi)容、时效(shíxiào)、途径等作出规定。在时效上,《办法》强调,金融机构(jīnróngjīgòu)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后,应当于1小时内报送(bàosòng)网络安全事件事发简要报告,并在24小时内报送网络安全事件事发报告。如网络安全事件虽未达到较大等级,相关舆情信息(xìnxī)已“上热搜”并引发较大舆情的,金融机构也(yě)应按照前款规定报告。

网络安全(wǎngluòānquán)事件发生后,金融(jīnróng)机构还需对事件进行持续报告。《办法》明确,对于重大等级以上网络安全事件,金融从业(cóngyè)机构应当至少(zhìshǎo)每隔两小时进行事中进展报告,直至处置(chǔzhì)结束。处置过程(guòchéng)中如出现调高网络安全事件等级、处置取得阶段性进展、发现新的问题等重要情况时,应当立即报告。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结束后,金融从业机构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事后调查总结报告。

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分类(fēnlèi)标准

对银行信息安全事件进行报告,并非《办法》首提。为保障银行信息系统(xìnxīxìtǒng)安全运行,2002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曾(céng)发布《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制度》。

据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与现行的管理制度相比,《办法》主要有五方面变化。一是明确金融(jīnróng)从业机构在中国境内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,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(bàogào)。二是明确将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个等级(děngjí),并提出各(gè)等级分级标准的底线规则。三是细化报告要求,便于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掌握、督促处置、协调化解网络安全事件。四是明确涉及责任认定(rèndìng)时的报告内容要求。五是明确法律责任。

上述负责人(fùzérén)表示,《办法》出台(chūtái)后,将加强(jiāqiáng)政策宣传,指导金融从业机构更准确地理解把握《办法》条款内容。积极推进落实,引导金融从业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标准、明确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内部(nèibù)职责分工。规范行政执法(zhífǎ),督促金融从业机构坚守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合规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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